33%草甘膦铵盐水剂
CAS号:产品标准号:GB20684-2006
草甘膦含量:30%
草甘膦铵盐含量:33%
剂型:水剂
一、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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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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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剂用药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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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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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园、甘蔗地、果园、剑麻园、林场、桑园、橡胶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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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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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50-7500毫升/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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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-500毫升/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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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向茎叶喷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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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杂草出齐后处于生长旺盛期,多在5-7叶期,对水茎叶喷雾,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,效果优于低温天气。
2. 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 施药时应定向喷雾,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的绿色部位,以免产生药害。
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4. 其他说明:草甘膦铵盐含量33%。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。对防治茶园、甘蔗园、果园、剑麻园、林场、桑园、橡胶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:
1. 本品为非选择性灭生性除草剂,喷药时喷头要带防护罩,尽量压低喷头喷雾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2. 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
3. 施用器械施药后要用温水加洗衣粉彻底清洗3次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避免污染水源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应及时洗水和洗脸等。
5. 本剂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有腐蚀性。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。
6.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,待结晶溶解后再用。
7. 本品需用清水稀释,勿用浊水稀释,施药后4小时内若遇雨,会影响药效,应即使酌情补喷。
8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:
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
贮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